
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进入高发期
常山对
非法储存、运输、多起销售烟花爆竹等
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给安全“加码”
为平安护航
案例一
1月7日,严查严打烟花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经查,爆竹2024年7月以来,查获常山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许可的多起情况下,多次从外省购入烟花爆竹并对外销售,严查严打烟花涉案金额达5万元以上。非法
目前,爆竹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查获常山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多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严查严打烟花

案例二
1月7日,招贤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辆面包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爆竹后在招贤镇某村查获正在卸货的刘某及车辆,当场查扣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60余件。
经查,刘某系外省烟花经销商。为谋取不当利益,刘某驾驶车辆运送烟花爆竹至我县进行销售。目前,刘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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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法规政策要记牢:请广大市民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限燃、限售”规定,切勿无证经营、违规燃放。
2.非法储存危害大: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切莫在家中、商铺、车库等场所私自储存。这些行为无异于在身边埋下“定时炸弹”,直接威胁您和家人、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发现线索请举报:平安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守护。如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举报,我们将根据实际查处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来源:常山公安
一审:刘 琪
二审:徐露霞
三审: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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